全日制环境药学工程学科学术学位博士培养方案
(专业代码:0830Z3 授予工学博士学位)
一、学科简介
环境药学工程(Environmental Pharmaceutical Engineering)是环境科学与工程(Environmental Science and Engineering)与药学(Pharmaceutical Science)相交叉融合产生的二级学科。
环境药学工程以环境科学与工程和药学为基础,从生态保护、环境治理以及保证人体健康的理念出发,研究药物的绿色合成技术及工艺改进;对药物生产环境管理与监测;对制药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和废渣(三废)进行污染分析与治理以及进行环境与疾病的交互作用、与环境有关疾病的防治技术研究的科学。目前国内外对环境及生态保护的理念日益强化,不仅在药物生产过程中及“三废”处理过程中需要加强环境管理、检测及处理工作,而且需要从药物设计及合成路线、合成工艺的源头开始就体现绿色合成、环境和生态保护的理念。同时也着重研究环境污染对人体健康影响及与环境污染相关疾病的发生机制,揭示环境污染对人体健康的作用规律、环境致病因素,并提出防治原则。为此环境药学工程作为一个系统科学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
辽宁大学环境药学工程学科点于2018年设立,旨在充分利用辽宁大学药学院和环境学院的优势,在环境科学与工程与药学的交叉领域形成突出特色。
二、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较强环境药学研究能力以及较高综合素质,能够进行药物的绿色合成技术及工艺改进,或对药物生产环境管理与监测或者对制药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和废渣(三废)进行污染分析与治理或进行药物的环境毒理学及环境药理学进行研究与分析的高级复合型创新人才,毕业后可在医药相关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政府部门从事科研、技术指导、教学和管理工作。具体要求为:
(一)掌握一门外语的听、说、读、写能力。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和较宽的知识面。
(二)系统掌握环境科学与工程、药学等方面的基础理论与技术,深入了解环境科学与工程和药学研究前沿,熟悉所从事研究方向的最新发展和动向。
(三)具有独立从事相关领域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能力或具有独立担负与环境药学工程专业相关的专门技术。
(四)博士学位论文工作应具有一定的创新性,研究内容充实、系统、完整,实验数据翔实、结论可靠,工作量须达到环境药学工程二级学科的基本要求。
三、研究方向
(一)药物环境污染分析与处理
(二)药物绿色合成技术及环境风险评价
(三)环境药理学与毒理学
四、培养方式
博士研究生的培养以学术研究为主,重点培养独立从事学术研究工作的能力和创新能力。实行导师负责制与导师组集体培养相结合、专业基础理论学习与学术研究相结合、校内外学术研究相结合的方式。具体方式为:
(一)通过完成一定学分的课程学习和自学,系统掌握本学科领域的理论和方法,拓宽知识面,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导师全面负责对博士研究生各环节的培养,并担任指导小组组长,另加3-5名本专业或相关学科专业的专家组成指导小组共同指导。
(三)坚持将所学专业理论基础知识与学术研究相结合,校内教育培养与校内外学术科学研究与实践相结合,独立或参与导师和导师组的科学研究活动,并取得规定量成果。
(四)因材施教,注重学员个性化和开拓性培养,充分发挥其洞察力和想象力,培养其善于发现与提出问题、创造性地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以及很高的独立从事学术科研能力。
五、学习年限
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3年,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4年。经学校批准可适当缩短或延长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7年(含休学和保留学籍)。提前或延期毕业按《辽宁大学研究生管理规定》执行。
六、课程设置及学分
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修课程总学分不低于17学分,其中必修课不低于13学分。同等学力和跨学科报考的博士研究生补修环境科学与工程学科一级学科和药学一级学科各一门硕士主干课程,不计学分,但计算成绩。
七、必修环节
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应参加学术活动,记2学分。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在就学期间,除课程学习外,必须参加10次以上学术活动,学术活动形式可为国际性、全国性、省级和校级学术会议、论坛、报告等,由博士研究生本人在会上至少公开做2次宣讲,宣讲后需填写“博士研究生学术活动认定表”并附论文提纲,导师签字,培养单位审核后留存。
八、中期考核
博士研究生在课程结束后进行中期考核。为保证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本学科对在读博士在开题报告前实行中期考核,目的旨在对学生课程学习阶段所掌握的基础理论和相关专业知识水平情况进行考核,考察其是否具备继续深造潜力,进入学位论文写作资格。
考核内容:思想品质,主要考核是否遵守学术道德、存在违法违纪行为;课业学习,主要考核是否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学习任务;学科素质,主要考核是否已具备本学科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前沿知识和相关学科知识,具有综合运用本学科知识发现与提出、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科研能力,主要考核学员已取得的学术研究和科学研究成果水平所表现的科研素质和创新能力。另外,对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历身份的博士研究生或跨学科学习的博士研究生,在学科综合考核中可适当考核其本学科硕士阶段主干课内容。
为保证中期考核质量,主要保障环节和要求:首先,导师要向考核组(由3-5名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组成,导师任组长)报告学生个人培养计划和研究方向所规定的学习、科研任务,以此确定具体考核范围和内容,同时学员本人须申请,填写《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申请表》;然后,采取笔试或口试方式对学生进行考核,并写出综合评语、存在的问题和修改意见;最后,由组长审核签名,并由学院做出是否可继续培养的决议。对不合格者,提出警告,限期改正,并须半年后重新进行一次考核,仍为不合格者将终止学业,按学校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九、学位论文及科研成果
(一)学位论文基本要求
(1)准入门槛
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进行学术实践及学位论文写作时间至少2年。学生在完成所规定的课业,修满学分,规定的学术、科研任务,达到规定水平成果,并通过中期考核,方准许进入学位论文写作阶段。
(2)论文标准
本学科学位论文基本要求,体现专业性、注重原创性,符合规范性,具有重要理论和现实意义、学术和应用价值。专业性,指论文选题、文献综述、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等都能体现出化学生物学学科性特点;原创性,指论文研究内容是在前人研究基础上通过自己独立研究撰写的或属于未曾研究的空白;理论意义,指论文研究内容起到丰富或发展本学科相关理论;现实意义,指研究内容为当前热点、难点问题;学术价值,指论文研究有自己新见解、观点、理论、模型或方法;应用价值,指论文具有实践意义。为保证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本学科在论文写作阶段,主要在导师指导下通过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来实现。
(3)论文写作
学位论文写作要在导师认可和指导下,本人独立完成。题目要求,要体现专业性,设计合理,具有研究意义;文献综述,应综合、全面地反映出选题及相关领域前沿问题、研究动态和争论焦点等研究进展状况,并有自己的综合分析和系统评述,归纳、总结准确;篇章结构,安排紧凑,逻辑严谨、条理清晰;构建或采用的模型和方法,推理严密、科学合理;引用的数据资料翔实、可靠;写作内容观点明确、论述充分;注释规范准确,参考文献新颖、全面;写作格式规范、文字表达准确、学风严谨。全文具有自己特色和创新性,能体现出作者坚实的学科专业理论基础和很强的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
(4)论文预答辩
论文初稿应在预答辩前3个月提交,完稿后,经导师审阅同意,方可进行预答辩。预答辩由导师及导师组组成。预答辩要对论文题目、文献综述、研究内容、研究方法、数据资料、观点结论、格式规范等,特别是论文文字“重复率”(累计≤20%),提出问题和修改意见。经预答辩后学生要与导师一起研究论文修改方案,并由学生进行修改、完善、定稿。
(5)论文评阅
论文定稿应在答辩前2个月提交,定稿后经导师审阅同意后,进入论文评阅程序。按《辽宁大学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文件相关规定,评阅专家由校外至少2名、校内3名本学科或相关学科、职称为教授的博士生导师“双盲”评审,通过评审后,方进入答辩程序。
(6)论文答辩
论文答辩由校外专家(至少2名)和校内专家(至少3名)组成的答辩委员会(5人及以上),对论文的学术标准等质量进行审查,并以不记名投票方式作出是否授予学位决议。对未通过评阅或答辩的论文,须经过至少半年及以上重大修改后,方可重新答辩。每篇论文只有一次重新答辩机会。
(7)学位授予
本学科博士研究生课程修满学分且论文通过答辩的学生,上报至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最后审核,最终决定是否授予学位。并决议对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者的处罚。
论文字数不少于8万字,写作时间不少于一年。
(二)科研成果要求
博士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要求,详见《辽宁大学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文件中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