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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通知
2013-04-08 13:41  

请各位复试考生自行到辽宁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查看辽宁大学研究生院复试方案及下载

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表格,自行打印填写,另需自带一张一寸照片用于体检。

复试的资格审查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资格审查时间为4月8~19上午8:00~10:00进行,资格审查地点在研究生院一楼大厅。参加复试的考生应按照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1.全部考生报考的前置学历必须可以在教育部学信网查询或有教育部指定部门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允许参加复试或不录取。

2.非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准考证原件,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非应届生复试时需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3.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准考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和由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1份;应届毕业生复试时还需提交教育部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准考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1份和教务处出具的成绩单1份;

5.为在复试中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考生可提供获奖证明及发表的学术成果材料等;

6.调剂考生除需要准备上述材料外,还应准备准考证复印件1份;

7.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复试时须出具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证、志愿服务鉴定书和服务单位证明等相关材料,缺一不可。最迟在复试报到时提交,复试进行中或复试结束提交,不予承认;

8.在资格审查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其复试资格;对审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录取、取消学籍。

 

 

 

 

 

 

 

 

 

 

 

 

 

 

 

 

药学院

2013年4月8日

 

 

 

 

药学院2013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日程安排

时间

地点

内容

备注

4月12日

07:50——08:00

西配楼620

考生报到,查看复试相关材料

 

4月12日

08:10——08:30

博远楼一楼大厅

资格审查、缴纳复试费用

 

4月12日

08:30——09:30

校医院

体检

空腹

4月12日

09:30——10:30

蕙星楼9楼

外语口试、听力

 

4月12日

10:30——11:30

西配楼602

心理测试

 

4月12日

12:00——13:00

西配楼602

药学英语笔试

可以携带无记忆功能的电子字典

4月12日

13:00——14:00

西配楼620

思想政治考查

 

4月12日

14:00——17:30

西配楼602

专业课面试

 

 药学院

2013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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