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我校党委副书记郭长义主持召开辽宁大学基层工会“模范职工之家”“五好职工之家”评审会议,药学院工会荣获“模范职工之家”称号。
辽宁大学“模范职工之家”是作为校工会表彰先进集体的荣誉称号,旨在树立典型,表彰先进。药学院工会获此荣誉,是上级工会的对学院工会工作的充分肯定,也是学院党政领导的关心支持和广大教职工共同努力的结果。
药学院工会一直致力于打造职工工作和生活的家庭氛围,组织和带领全院同志统一思想、树立目标,在学院的各项工作中团结一心,通力协作,互帮互助,展现了药学院教师的良好精神面貌和坚强的团队精神。药学院工会将以此荣誉为新的工作起点,把领导和同志的希望、鼓励作为工作的动力,再接再厉,使药学院工会更上一层楼,以家的温暖与力量团结学院全体同志共创辽宁大学辉煌的明天!
药学院
201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