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大学“优秀本科教师”和“十佳”教师评选办法》(辽大校发[2003]46号)文件精神,学校组织了辽宁大学2009—2010学年“十佳”教师和“优秀本科教师”的评审工作。经各教学单位推荐,教务处审核,学校教学委员会、督导团专家及学校综合考核,我院陈长兰教授被评为辽宁大学2009—2010学年“十佳”教师以及辽宁大学2009—2010学年“优秀本科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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