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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辽宁大学药学院2019年继续接收推荐免试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通知
2018-10-08 09:53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10号)文件要求,辽宁大学药学院2019年继续接收推荐免试硕士学位研究生并根据学校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相关要求,制定本办法如下:

一、申请条件

1.获得本科就读高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

3.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一定的科研能力;

4.身心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入学体检要求;

5.2019年9月1日前能够取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二、接收推免生专业

    本院接受专业主要有药剂学、药理学、药物分析和药物化学。

三、学费及奖助学金制度

1.被学校录取的学术型推荐免试硕士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专业学位型研究生学费标准依据各专业具体要求。

2.被学校录取的非定向就业推免生可享受以下奖助学金政策:

1)学业奖学金:全部推荐免试录取新生第一学年可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每生8000元。

2)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

3)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20000元,按照评选条件进行评定。

四、申请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

考生填报专业志愿 “推免服务系统”填报专业志愿。

(二)复试

1.复试通知

学院对申请者的相关信息进行审查、评议,确定复试名单。

正式报名阶段:学院在“推免服务系统”内向合格申请者发出复试通知。

2.复试内容

1)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考核。

每名考生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专业课面试题目。综合素质面试目的是为更全面了解考生情况,考察其基础知识掌握程度,综合分析表达能力,科研能力和水平,了解其科研成果,如已发表的文章、论文等。面试成绩未达面试满分的60%者,视为复试不合格。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以面试形式进行考核。

未通过上述两项考核者,为复试不合格,不能录取。

(三)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1.药学院在规定时间内向研究生院报送拟录取名单及复试相关材料。

2.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公示,并向同意接收推免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最终安排以学校2019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为准。

 

 

 

                                      辽宁大学药学院

                                      2018年 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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