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学药学院
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一、招生计划及复试分数线
药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参照《辽宁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制定本方案并组织实施。
(一)辽宁大学药学院2019年拟招收硕士研究生共4个专业26名学生,具体招收计划如下: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习方式 |
拟招收学生数 |
上线考生数 |
推免生数 |
100701 |
药物化学 |
全日制 |
8 |
7 |
0 |
100702 |
药剂学 |
全日制 |
8 |
10 |
1 |
100704 |
药物分析学 |
全日制 |
5 |
3 |
0 |
100706 |
药理学 |
全日制 |
5 |
1 |
0 |
(二)进入复试考生初试各科目成绩需要符合《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区 医学类)。其中报考药剂学一志愿考生总分还需达到314分及以上,复试方式为差额复试,差额复试比例142%。
对于一志愿合格考生数量不足的药物化学、药物分析学和药理学专业开展调剂工作完成招生计划,相关专业一志愿考生等额复试,调剂考生差额复试,差额复试比例在150%左右。
二、复试安排
(一)药学院第一轮研究生复试(100702药剂学二级学科)时间拟定于2019年4月1日进行,地点在辽宁大学蕙星楼等地。
复试时间、地点、各项复试内容日程安排如表所示:
时间 |
地点 |
内容 |
备注 |
4月1日 08:30--09:00 |
蕙星楼620 |
考生报到,查看复试相关材料 |
|
4月1日 09:00--09:30 |
博远楼一楼大厅 |
资格审查 |
|
4月1日 09:30--11:00 |
校医院 |
体检 |
空腹、带一寸照片、身份证 |
4月1日 13:30--15:00 |
蕙星楼9楼 |
外语口试、听力 |
准考证、身份证 |
4月1日 15:00--15:30 |
西配楼602 |
心理测试 |
身份证、手机 |
4月3日 08:00-10:00 |
西配楼602 |
药学英语笔试 |
可以携带无记忆功能的电子字典 |
4月3日 10:00-11:00 |
蕙星楼620 |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
带一寸照片 |
4月3日 13:00-17:00 |
西配楼602 |
专业课面试 |
携带所获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二)药学院第二轮研究生复试(100701药物化学二级学科、100704药物分析学二级学科、100706药理学二级学科)时间拟定于2019年4月9日进行,地点在辽宁大学蕙星楼等地。
复试时间、地点、各项复试内容日程安排如表所示:
时间 |
地点 |
内容 |
备注 |
4月9日 07:45--08:00 |
蕙星楼620 |
考生报到,查看复试相关材料 |
|
4月9日 08:00--09:00 |
博远楼一楼大厅 |
资格审查 |
|
4月9日 09:30--11:00 |
校医院 |
体检 |
空腹、带一寸照片、身份证 |
4月9日 13:30--15:00 |
蕙星楼9楼 |
外语口试、听力 |
准考证、身份证 |
4月9日 15:00--15:30 |
西配楼602 |
心理测试 |
身份证、手机 |
4月9日 15:30-17:30 |
西配楼602 |
药学英语笔试 |
可以携带无记忆功能的电子字典 |
4月10日 08:30-09:00 |
蕙星楼620 |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
带一寸照片 |
4月10日 09:00-17:00 |
西配楼602 |
专业课面试 |
携带所获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三、调剂
具体参见《辽宁大学药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四、复试要求
(一)资格审查
复试的资格审查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药剂学专业考生资格审查时间为4月1日进行,药物化学、药物分析学、药理学专业考生资格审查时间为4月9日进行。根据各培养单位的安排在指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地点在博远楼一楼大厅。
(1)学籍学历材料
非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从学信网打印输出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1份。
在域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考生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1份;从学信网打印输出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
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网络教育考生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和教务处出具的成绩单各1份;从学信网打印输出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
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考生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考生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学籍信息须可通过教育部学信网进行查实或有教育部指定的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允许参加复试或不予录取。
(2)反映素质潜质的材料
为在复试中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考生可提供成绩单、获奖证明及发表的学术成果材料等,相关材料由各复试小组审查。
(3)享受加分政策的证明材料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考生应提交能证明上述信息的全部材料,并在复试报到前向培养单位提交。
在资格审查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其复试资格;对审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复试、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
(二)体检
辽宁大学校医院负责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的体检工作。参加体检的考生须做空腹准备。上午体检者请勿吃早餐,在体检日前,应注意清淡饮食,不做剧烈运动。体检时需携带身份证,并提交一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体检费60元/人(现金或微信支付,如需发票者,请现金支付)。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要求,对患有传染性疾病、精神性疾病、血液病等重病的考生不予录取。未进行体检的考生不予录取。
(三)外语考试
外语考试包括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考生需携带身份证与准考证。
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20%。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满分为20分,直接计入复试成绩。该科目成绩未达12分者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四)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包括专业课笔试和专业课及综合素质面试。
(1)专业课笔试为药学英语,考试时间2小时,未达卷面满分的60%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专业课笔试成绩计入专业考试成绩,满分100分,占复试成绩的20%。
(2)专业课及综合素质面试为药学专业综合能力测试,每名考生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时间为20分钟。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专业课面试题目。面试成绩未达面试满分的60%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专业课及综合素质面试计入专业考试成绩,满分100分,占复试成绩的60%。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心理素质测试
为全面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保证研究生德智体的全面发展,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状况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心理素质测试采取手机测试形式。学生测试时请务必携带手机(保证电源和流量充足)。学院统一组织,心理咨询中心负责指导施测。
(六)同等学力加试
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应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各专业考试科目详见招生章程说明。试题由药学院负责命制,每门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均为100分,60分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七)其他要求
推荐免试考生复试已在选拔过程中完成,不必参加本次复试。
五、复试内容
复试考试内容包括由学校统一组织的外语复试考试和专业复试考试两大部分组成构成。其中,专业复试考试由专业课笔试和专业课及综合素质面试两部分构成。
复试成绩=外语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
六、复试成绩构成
复试成绩由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成绩、专业课笔试、专业课及综合素质面试考试成绩构成。其中,外语考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20%,专业课笔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20%,专业课及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60%。每个单项复试成绩未达到满分的60%为考试不及格,不予录取。
七、录取
(一)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招生考试总成绩。具体计算方法为:
初试总分÷5×0.7+复试成绩(满分100分)×0.3=总成绩。
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生分别排序依次录取,复试各单项考核有不合格者不录取。
排序时对总成绩相同者,按初试总成绩高者优先;再相同者,按初试外语成绩高者优先;仍相同者,按初试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
(二)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统一公示。
(三)对就业方式进行说明。
根据规定,凡通过复试,被我校拟录取的2019级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应与我校签订定向培养协议,请相关考生于2019年4月15日前,将单位和本人签署完毕的定向协议提交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逾期视为放弃录取。定向培养协议请到研究生院网站资料下载栏目下载。
被我校拟录取的2019级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入学前需将本人人事档案转至我校。
八、监督和复议
药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对本单位复试过程和复试结果进行指导与审查,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辽宁大学药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电话:024-62202469
本方案由辽宁大学药学院负责解释。
辽宁大学药学院
二〇一九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