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实施
药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拟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方案。
二、招生专业、导师、计划
具体招生专业及导师详见辽宁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综合考核
药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本单位的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内容分为专业外语测试、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三部分。每部分满分均为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能录取。综合考核总分300分。
专业外语(专业英语)测试的考核形式为笔试,考核时间为12月16日下午13:30至15:00,考核地点为药学院会议室。专业知识的考核形式为笔试,考核时间为12月16日下午15:00至16:30,考核地点为药学院会议室,考核内容为对本学科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对前沿知识、最新研究动态的了解情况。综合能力的考核形式为面试,考核时间为12月16日上午10:00至11:00,考核地点为药学院会议室,考核过程中申请人需现场展示自己的科研成果,以PPT形式对硕士论文研究状况进行汇报汇报,并现场回答环境药学工程专业导师组所提出的问题。考核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申请人。
四、录取
1.各学科按照招生计划,依据综合考核各部分加总后的总成绩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
2.以“申请-考核”方式拟录取考生的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
五、其他
1.学校对以“申请—考核”制招生方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实行中期考核,不合格将进行分流淘汰。
2.本方案由药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辽宁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简章》执行。
药学院
2019年12月13日